市委 市人大 市政府 市政协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务邮箱
首页
工会概况
工运简报
职工园地
维权在线
视频信息
劳动保护
民主管理
自身建设
主席信箱
首页
>> 单位工作 >> 工会概况 >> 工作职能
工作职能
发布日期:2008-12-22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  (一)根据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,遵照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,围绕大局,结合我市实际,指导全市工会工作。
  

  (二)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、 省总工会和市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,依照法律和章程,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“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”等社会职能,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;领导市总工会直属单位的工作。
  

  (三)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 向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、愿望和要求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;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、措施和制度的制定;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,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。
  

  (四)依照法律和章程,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,监督检查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的贯彻执行,不断完善工会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;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,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、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。
 

  (五)协助区县(市)委和市直有关委、局党组(党委)管理区县(市)一级工会和市级产业工会的领导班子;研究制订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,配合省总工会做好企事业单位及区县(市)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。
  

  (六)受市政府委托,承担全国劳模、省劳模的推荐、管理和市劳模的推荐、评选、管理工作;负责本市全国五一劳动奖章、奖状获得者的推荐、管理工作。
  

  (七) 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加强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教育,民主、法制、纪律教育以及科学、文化、技术教育,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,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,培养和建设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职工队伍。
  

  (八)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、管理、使用、审查、 审计工作;管理工会的固定资产;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财产管理。
  

  (九)负责全市工会组织的涉外工作。
  

  (十)承办市委、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
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
2008 — 2009   版权所有 :常德市总工会  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、转载
主办:常德市总工会     电话:0736 — 7162665
地址:常德市柳叶大道191号 Email:cdzgh@changde.gov.cn
技术支持: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  湖南子软科技有限公司
建议:IE5.5,1024×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